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,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。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;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。
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,但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额度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,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。
通知提出,购买商品房(住宅、非住宅),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%补助。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(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),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,凭不动产权证、网签备案单、契税完税证明办理。
此外,对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,年龄在35周岁以下,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,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、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%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;给予大专(含高职院校)毕业生购房款8%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;对购买市属国有企业或平台开发的楼盘,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员,鼓励国有企业或平台再给予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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